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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須知

退換貨須知 1.鑑賞期規範: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,七日鑑賞期屬於「考慮期」,非「試用期」。若商品經拆封、使 用,影響完整性或再販售價值,將無法接受退貨。 2,商品狀態:提携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(包括處貨商品、配件、吊牌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完整性),否則無法退貨。 裝(如鞋盒),勿直接在原廠包裝(如鞋盒)上黏貼或書寫,否則無法退貨。 4.試穿注意:若試穿後留下污漬、配件不全或商品吊牌已剪,將無法退貨。 5.瑕症標準:輕微脱線、小污點、尺寸2cm誤差或螢幕色差,依國際驗貨標準屬可接受範圍,不屬於瑕疵。 6.滿額禮規定:若因退貨後訂單金額未達「滿額禮」標準,需一併退回滿額贈品,否則無法完成退貨手續。 7.退貨次數:若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將視情況暫停出貨,敬請見諒! 8.運費負擔:退貨或寄回商品的達費須由消費者自行吸收,敬請見諒!請確認符合上述退貨條件後,寄至以下地址 童心鞋栗童鞋專賣店 收件人:蘇靜文 地址: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三段131號 聯絡電話:0908-890-083 贴心提醒 童心鞋栗官網提供「只退不換」服務。如收到的貨品有瑕疵、錯誤或不合適,請直接辦理退貨並重新訂購正確商品,以加速收到正確商品的時間,避免來回寄送 延誤。請於7日猶豫期內辦理退貨。 無法辦理退貨之情況 ·商品配件不全或吊牌已剪。 ·商品有使用痕跡、損壞或人為髒污。 ·貼身衣物(如襪子)吊卡拆封或包裝不完整。 ·商品經加工(如裁剪、縫線等非原樣)。 活動贈品未退回。 超過7日猶豫期。